The best Side of 破產後拎強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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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對工作的影響 清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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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數越滾越大,可考慮申請結餘轉戶貸款,以較低息貸款一次過清還高息信用卡數。

想了解破產之外的其他選項?立即閱讀《債務重組:定義、申請手續、費用及常見問題》。

債主、銀行追債,令生活回到正常。破產人士可靠薪水繼續生活,破產受託人/破產管理署會按破產人士的生活需要,扣除基本生活費,有餘錢才需要還錢。

已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可向高等法院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以向第三者證明。他需向受託人要求獲取一封「不會就簽發該證明書提出反對」的確認信,並帶同該信到高等法院大樓提出申請,依循法律程序辦理。

如當事人是任職於私人公司,破產好處是基本上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是不會主動聯繫或通知其僱主,除非需要特殊調查。但是,如果當事人從事金融業(銀行業、證券交易商),則須按有關的法例通知僱主;如當事人從事需要專業資格之行業(律師、會計師、保險代理),因案件會吊銷其專業牌照,因此他們破產後果是不能夠執業;如是公務員,破產管理署會直接通知其工作之部門,因此是會影響其升遷的;當事人是不可擔任有限公司之董事,亦不能參與公司管理事務。

一般首次破產者的破產令是為期四年為期限。若欠債人是第二次或以上申請破產,其破產期限將為五年。破產人只要在破產期間遵守破產令及受託人(破產管理署署長)的合理要求,期限界滿便會自動獲解除破產。

* 強積金受託人及其計劃將依次序逐一加入「積金易」平台。當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後,積金易公司將使用「積金易」平台執行計劃下的行政工作,為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提供計劃行政服務及處理服務指示。屆時,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可透過「積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強積金,而無須再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服務指示,而「積金易」平台將直接提供有關資訊及/或文件給您。就強積金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關資訊,可瀏覽「積金易」平台網站()。

所有強制性供款均不受影響。強制性供款一經存入強積金計劃,即全數歸屬於計劃成員,即使僱主結束營業,亦不可從僱員的強積金帳戶提取已作出的供款。

據了解,官員早前陸續與各黨派議員簡介有關修訂細節,政府希望「先下手為強」,明確指出若成員破產,債主或清盤官不能將強積金計算入破產者的資產內(若市民 申請破產,包括物業、保險等所有資產均需用作還債),以堵塞強積金或會被要求用來還債,或有人以破產為名提早領取強積金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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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損失:在破產程序中,債務人的資產可能需要出售或清算來還債,這可能導致資產損失或資金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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